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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羊毛织的?咦!还真是啊。”陆敦信凑近仔细看了看,又用力嗅了嗅道。

“你觉得我老眼昏花,是不是羊毛都看不出来。”陆德明瞪了一眼儿子道。

“没有,没有,是我没有看出来。”

“这礼有些贵啊!”陆德明感叹道。

在陆德明看来,用羊毛做成衣服,这可比胡人的羊毛毛毯还要麻烦,价值肯定比毛毯高。

按照他的理解,这羊毛和皮子一样,先要好好销制,把味道去掉,然后才慢慢编制,这消耗的材料和工时可不少。

陆德明当然不知道,羊毛和皮子不一样,皮子销制需要反复的去脂,刀刮;而羊毛只需要用碱水泡着,用长棍子搅拌,然后清洗过滤,就能去掉油脂异味。

纺织的时候,只是在麻线中添加羊毛,让短小的羊毛被麻线夹住,唯一的缺点,这种线会比较粗,所以薛玖觉得做得更粗一些,织毛衣更划算。

后世就有很粗的毛线,织毛衣,手套,帽子,围巾,甚至袜子,不但暖和,速度还很快。

年前就把毛线纺织出来了,只不过打毛衣还在熟悉之中。

按照薛玖的设想,薛家村的妇人先熟悉流程,以后才能指导别人,等以后规模扩大,这些事情还是要交给附近村子的妇人来做。

薛家掌握关键技术,掌握材料来源。纺线,打毛衣这些工作,按照亲疏远近来安排,用外村的人来做,尤其是打毛衣,完全可以让外村妇人,把毛线领回家,然后上交成品,还不影响她们照顾家里,晚上也能加班加点的干活。

薛玖很了解计件的好处,只要是计件给工钱,织毛衣的人绝对会熬夜干活,毕竟这玩意坐在床上也不耽误,只不过需要一点光亮。

冬天本来就要在屋里生火,最多就是烧旺一些而已。

“你喜欢就好,我主要是怕你老寒腿发作,疼得难受。”薛玖摆摆手道。

“嘿嘿!暖和!贴身,以后不用捆羊皮了。”陆德明摸摸膝盖,笑着说道。

为了防止老寒腿,要在膝盖捆一张皮子,虽然能防寒,但是捆着皮子,行动就没那么方便,也不舒服。现在穿着羽毛夹层裤子,轻便暖和又贴身,腿上一下就轻松了,感觉灵活了不少。

“行了,你喜欢就好,我先走了,改天再陪你喝茶。”薛玖起身道。

“去吧!想看书就自己拿。”陆德明挥挥手道。

能让自己随意进出书房,这就是最大的信任,薛玖心里一暖,也没有多说,笑着对陆敦信点点头,就向外走去。

陆敦信也没有道谢,只是把薛玖送出大门。

大恩不言谢,越是如此,表明别人心里越是惦记这份情,两家关系也更亲近了。

陆家去了,程家也得去,毕竟要经常走动,这关系才会亲近,经常不往来,即便是亲情也会变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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