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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梅也没闲着,她采访了张军和李翠英的亲朋好友,试图从侧面了解这对夫妻的婚姻状况以及买房时的真实意图。在采访过程中,她发现,原来张军和李翠英曾经也是一对让人羡慕的夫妻,他们一起打拼,省吃俭用买下这套房子,初衷确实是为了给女儿一个更好的未来。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生活中的琐事和矛盾逐渐消磨了他们的感情,最终走到了离婚这一步。
在一次深入交流中,张军突然想起:“对了!当时买房的时候,我们和房产中介签合同的聊天记录还在,里面提到过房子是为了孩子以后考虑,但是钱是我们夫妻出的,这算不算证据?”
渠成顺眼睛一亮:“这很可能是关键证据!张彩娇,你赶紧把这些聊天记录整理出来,看看能不能和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经过一番努力,法律服务中心的团队整理出了一份详细的证据材料。在法庭上,渠成顺作为张军的代理人,据理力争:“审判长,虽然这套房产登记在双方女儿名下,但从我们提供的证据可以看出,购房资金均来源于张军和李翠英夫妻二人,且在购房过程中的相关沟通记录表明,将房产登记在女儿名下,是夫妻双方基于对女儿未来的考虑,并非真正将房产赠与女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将该房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李翠英的律师却反驳道:“房产登记具有公示效力,既然房产登记在女儿名下,就应认定为女儿的个人财产。张军一方提供的证据不足以推翻房产登记的效力。”
法庭上,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旁听席上,方梅认真记录着每一个细节,她知道,这场庭审的结果不仅关乎张军和李翠英的利益,更将为众多面临类似问题的家庭提供参考。而法律服务中心的众人,也都紧盯着法庭,期待着公正的判决,他们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让法律的公平正义得以彰显。
辩论进入白热化阶段,审判长抬手示意双方暂停,目光扫过满桌的证据材料后开口:\"被告方,关于购房资金来源,原告已提供银行流水证明全额由夫妻双方积蓄支付,对此你们如何解释?\"
李翠英的律师推了推金丝眼镜,语气沉稳:\"资金来源与产权归属是两个概念。根据《民法典》物权编,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即便资金确由夫妻提供,也只能视为对未成年子女的赠与。况且,\"他突然翻开手机,调出一段录音,\"这是李翠英与女儿的通话记录,女儿明确表示房产是父母赠予她的成人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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