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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全军没有去教训梁子,年轻人拿着枪看到猎物在跑,不管是谁都会忍不住开枪,人之常情。

追着猪屁股往外跑了一两里地。

野猪总算是停下来了,但它还能站着,只不过转过来把脑袋对准了赵全军。

这头大野猪的獠牙在月光下反射出凛冽的寒光。

“是头炮卵子!”梁子一喜,既然是头公猪,杀了它,就不算坏了规矩。

炮卵子就是公猪。

赵全军看到这头野猪的第一眼,就知道是公猪。

而且肉眼看过去,就能估摸出这头猪的重量,怎么着也要有三四百斤重。

冬天的野猪身上都是膘,肉香得很,骚味没那么重,其余猎物也差不多,兴安岭里的野味基本都是春夏两季最难吃。

入秋之后,因为要养膘抗寒,所以肉质才会肥美。

猎人冬天不打猎,这一年等于白干。

赵全军已经装填好第三发猎枪弹了,他瞄准了这头野猪的脑袋,但还没等他开枪,野猪的动作戛然而止,庞大的身躯轰然倒地。

“砰!”

赵全军跑过去,距离野猪有十米的时候,还是对着它的脑袋来了一枪。

补枪是一个猎人必备的素养,而且要把这个行为养成习惯。

说白了,不要因为怕浪费子弹就不补枪,万一那些猎物没死透,故意躺地上等你靠近的时候,再跳起来攻击你,那不就搞笑了。

赵全军补了这一枪后,野猪才算是真的没了动静,躺在雪地里死到不能再死了。

梁子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兴奋地跑上前去,围着野猪转了好几圈,嘴里不停地赞叹着:“三哥,你太厉害了!这枪法,简直绝了!”

“还行吧。”赵全军表面平静,心里其实高兴得很。

这么大一头猪。

光是出肉都能出个两三百斤。

熬出来的猪油,用一年半载绝对不成问题。

“别闲着了,放血开膛吧。”猎杀完大东西,肯定要放血,野猪的内脏能留就留,不能留的只能扔掉了。

这时候。

赵全军想着要是有七八条猎狗就好了。

起码内脏都能拿去喂狗啊。

虽然猪下水也都能吃,但它不值钱,这头野猪太大了,赵全军不可能为了那点猪下水耽误自己的正事。

“嗯!”梁子本身就是饲养员,七十年代的饲养员和屠夫不分家,而且他爹又是猎人,放血开膛这种事情,都不用赵全军怎么帮忙,梁子一个人就能干了。

梁子拿着侵刀插入野猪的喉咙,干脆利落地放血开膛,然后把脏器都给掏出来,特意扔到比较远的地方。

有人说把这些脏器留在山里,是为了供奉山神,这属于迷信的说法。

比较科学的说法是,肉食性动物都喜欢吃脏器,这些猪下水就是送给那些大东西的礼物,让它们别缠着猎人。

不然猎物身上的血腥味是很容易把其他肉食性动物引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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