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土地革命的特点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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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革命的特点
黔东革命根据地是红三军继湘鄂西革命根据地之后新开辟的根据地,黔东地区的土地革命运动与湘鄂西地区的土地革命运动相比较,既有许多共同点,又有各自的特色。黔东地区的土地革命运动在吸收湘鄂西地区土地革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黔东实际,创造了一些土地革命经验。这些宝贵经验,与其他革命根据地开展土地革命斗争的经验,为党形成完整的土地革命路线和政策,都做出重要贡献。
黔东革命根据地土地革命的主要经验有:
1. 颁布执行了符合黔东实际的较为完整的土地革命法令法规。黔东特区第一次工农兵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定的《没收土地和分配土地条例》,是一部较为完整的土地革命法规。这一法规对如何开展土地革命运动宣传、组织土地革命队伍、如何实行土地分配、怎样进行查田运动等都作了具体要求和详细规定。从执行情况看,这些措施在实践过程中证明是正确可行的。它既对土地革命运动起到原则指导作用,同时又从实践上规范了土地革命运动全过程,使黔东革命根据地的土地革命运动进展快,秩序好,影响大,效果佳。
2. 制定了先试点、后铺开的正确工作措施和方法。
在全面开展土地革命前,红三军组织了一批精干工作队,分别在淇滩、白石溪、谯家、甘溪、晓景、韩家、沙子坡、喻家岩、四坳口、枫香溪、严家坡等12个重点乡进行了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然后将参加过试点工作的红军和地方干部分配到各乡、区,对土地革命工作进行具体指导,这样从整体上防止和避免了土地革命工作的盲目性。
3. 组织了各种宣传队,并展开强有力的宣传攻势。红军所到之处,一方面书写大量标语,诸如“打土豪,分田地!”“打倒地主,分田分粮!”“为土地归农民而战!”等,分别派人到各处演讲,鼓动农民起来“打土豪,分田地”。另一方面召开较大规模的群众大会和各方代表参加的“谷担会”,宣传和介绍土地革命的目的、意义和作法,使之在根据地内外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势不可挡的土地革命群众运动声势。
4. 坚持标准和方法,把准方向,抵“左”防右。土地革命的目的是消灭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让“耕者有其田”。在黔东革命根据地开创初期,正是党内“左”倾错误发展的顶点,1934年1月召开的中共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土地革命问题,提出:消灭地主、富农,限制孤立中农,“平分一切土地”。在黔东革命根据地的土地革命法规和实践中,没有照搬套这种提法,而是根据黔东的实际提出“消灭地主阶级和反动富农”的口号,在土地革命实践中,只没收地主、反动官僚的土地和富农出租部分的土地,中农的土地没有动摇,少地的中农还分得土地,避免了扩大没收范围和把农民土地打乱平分的“左”倾错误,保证了黔东革命根据地土地革命沿着正确的轨道发展。在当时“左”倾错误发展到极点的时候,黔东革命根据地的党和苏维埃政府领导者能较正确地处理土地革命中的具体问题,是难能可贵的,是具政策眼光和创造性的。
二、土地革命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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